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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06年12月30日 点击数:1148

各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各直属团工委、少工委,各有关单位、学校:

    为全面提高少先队辅导员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根据《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研究,现就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用系统、科学、先进的理论武装少先队辅导员,用少先队丰富的实践成果教育少先队辅导员,使少先队辅导员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和熟练的专业技能。

二、工作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内容科学、布局合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保障得力”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新格局,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全心全意为少先队事业服务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培训内容

    围绕“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自觉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注重业务学习,掌握少先队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技巧。要熟悉少先队的光荣历史,准确把握21世纪少先队组织的历史使命,了解新时期少年儿童心理及生理特点,具备开展少先队工作的基本能力,能够灵活运用少先队工作的各种技巧,寓教于乐、富于创意的开展少先队工作。

    ----加强少先队辅导员综合素质的培养训练。要不断改善少先队辅导员的知识结构,增强少先队辅导员的人格魅力,提高少先队活动的“时代性、社会性、趣味性、教育性”,使少先队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联系的桥梁纽带,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成为少年儿童的良师益友。

四、培训体制

    按照分级分类、按需培训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少先队辅导员三级培训网络:

    1.省级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设在陕西省团校。负责培训各市(县、市、区)分管少先队工作的教育局长、团委书记;市(县、市、区)少先队总少先队辅导员以及各市(县、市、区)少先队辅导员学校的教师。

    2.市级少先队辅导员学校:原则上设在其辖区内一所师范学校。负责培训本地区的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和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

    3.县级少先队辅导员学校:可以设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属少先队工作重点学校或青少年宫),具体工作视情况而定。负责培训县内所辖学校少先队辅导员,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 。

    4.其他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到省内或省外进行考察、交流。
计划用1年的时间,完成对各少先队辅导员学校教师的培训;用3年的时间,完成对各市(县)少先队总辅导员和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培训;用5年时间,完成对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及其后备人员的培训。

五、主要措施

    1、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师资队伍。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学校的师资采取专兼结合的方式,其主要来源是:长期工作于少先队工作一线教育者,熟悉少先队工作的理论研究者,主管少先队工作的行政干部。要采取适当措施,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职相结合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队伍。

    2、切实改进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方式。要根据形势需要,适应信息化趋势,不断更新培训观念,不断改进培训方式,充分运用电化教育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理论研讨、案例分析、示范教学等,让少先队辅导员广泛参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选择一批少先队工作开展较好的学校,作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实习、示范基地,增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效果。

    3、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学校的监督管理。成立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要按程序报省少工委批准。要制订少先队辅导员学校的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和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学校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学校的监督和检查。适当时候,陕西省教育厅、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少工委将组织力量,对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进行一次质量评估。

    4、保证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将在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范畴,为少先队辅导员参加培训创造条件,保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任务的完成。

    5、严格少先队辅导员的教学管理和考试考核。根据少先队辅导员培训需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科学设置课程,形成系统的教学体系。各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要执行《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教学大纲》,使用全省统一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教材,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考试和发证工作由省少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六、宏观管理与组织领导

    1、建立和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机制。由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少工委等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垂直分工、分级负责的培训领导体制,负责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与组织协调。

    2、加强和改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在安排本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把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每年初,各级团委及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下达本年度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教学计划、办班地点、经费来源等,报上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学校根据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少先队辅导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制度。从现在开始,担任少先队辅导员都必须经过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并取得《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资格证书》。在职少先队辅导员每2年要参加1次培训,并取得《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列入师范学校选修课程,师范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并取得《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资格证书》。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少工委
                200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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