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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发〔2007〕10号 关于命名陕西中医学院会展中心为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决定

更新时间:07年12月30日 点击数:7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贯彻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团中央等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体验教育,充分发挥活动阵地在教育引导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团省委决定命名陕西中医学院会展中心为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
 
  陕西中医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建立最早的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医科高等院校。它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于陕西省西安市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扩建为陕西中医学院。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立项建设了汇聚医史文物、校史展览、中药标本、人体解剖标本、邵小利烈士事迹于一体的会展中心。现在,该中心已成为对学院师生和咸阳周边中小学生进行传统文化、科学知识和革命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基地。
 
  团省委希望各级团组织进一步发挥各类青少年活动阵地在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把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作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不同类别教育基地的优势,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与陕西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按照党的要求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希望被命名的陕西中医学院会展中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配合共青团工作,面向我省广大青少年,教育引导青少年,竭诚服务青少年,在推动新阶段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展中取得新的进展,作出新的贡献。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0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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