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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107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9月07日 点击数:1228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经中共陕西省委和共青团中央批准,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在西安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的代表,共组成12个代表团。每个市(杨凌区和铜川市)为一个代表团;省直团工委、厅(局、企业)、解放军、武警代表为一个代表团;高等学校代表为一个代表团。请各市代表团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选择本团团长、副团长各一名,工作人员一名,于9月13日18:00前报团省委办公室(朱振华:029-88412015 88407451)。其他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及工作人员由团省委确定。
二、省十二次团代会是全省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全省共青团组织的一次盛会。请各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向党委汇报,请党委领导同志在代表团出发前接见全体代表并提要求,各代表团将党委领导同志接见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于报到时交大会会务组,以便大会简报刊发。
三、为充分展现各代表团精神风貌,请通知与会代表练习好《国歌》、《团歌》及三首各团自定合唱歌曲,并提前准备和排练反映本地特色和青年时代风貌的节目2—3个,推荐一名拉歌组织者,于9月13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马晓琳:029-88412005)
四、会议统一安排接送站和购返程火车票。需要接送站和购返程火车票的以代表团为单位于9月13日前报团省委办公室(朱振华:029-88412015 88407451)。
五、各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负责通知本市、本单位参加会议人员提前做好参会准备。
六、会议时间待省委批复后另行通知。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9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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