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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2]58号 关于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8月27日 点击数:1527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各团工委,各有关单位:
经省委同意,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拟于2012年10月在西安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总结过去5年我省少先队工作,安排部署今后5年少先队任务;听取和审议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五届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选举产生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六届工作委员会。
二、代表名额和条件
1、代表名额及分配。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500名,特邀和列席代表50名。为充分体现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正式代表中,少先队员代表260人;优秀大、中队辅导员(含志愿辅导员)代表161人,共青团、教育部门以及其他省级单位相关负责同志79人(具体方案见附件1)。
2、代表条件。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应能够较深刻地理解和认真地实践少先队章程,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优良品德,培养过硬本领,锻炼强健体魄,在少先队活动或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要求是6—14周岁的少先队员,能体现当代少年儿童的时代特点和精神风貌,既要有少先队小干部,也要有普通的少先队员,男性比例不少于40%,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学、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少先队员和少数民族代表。并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在基层少先队组织里由少先队员民主选举,由各级少先队组织集体推荐产生。成人代表候选人应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支持少先队工作,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对少先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广大少年儿童的拥护和喜爱;如实反映少年儿童和团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辅导员代表应注重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总辅导员以及基层农村辅导员的比例,成人代表要经过同级党组织考察审核推荐产生。
3、代表构成。代表应具有广泛性,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各市(区)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学少部部长或负责人;各市(区)教育局负责基础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基础教育科的负责人;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含志愿辅导员)和少先队员代表;省直有关团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联系少先队工作的其他省级单位及省军区、交警总队、武警总队、消防总队和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等。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预分名额做好代表的推荐和考察工作。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推荐。基层党团组织和有关单位考察审核,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各市(区)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并报送团省委少年部充分沟通,再经市(区)团委召开相应专题会议,同级党组审核后,报省第六次少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省级有关单位和省军区、交警总队、武警总队、消防总队等单位的代表由所在单位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与团省委少年部协商推荐产生,再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后,报省第六次少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务必于2012年9月10日前结束。各单位要将省第六次少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及说明形成简要报告(省级机关单位不填写),并与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后面注明姓名)和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省级机关单位不填写)、代表名册表(见附件4,省级机关单位不填写)于9月10日前一并报送团省委少年部。
四、做好代表团的组织工作
各地确定代表人选名单后,各市(区)要着手进行代表团的组织工作,代表团团长由各市(区)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代表团副团长由各市(区)教育局负责基础教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代表团秘书长由各市(区)团委学少部部长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各代表团配工作人员1名(不占代表团代表名额)。
代表团组团后,要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要充分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参与各项准备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展示当地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的风采,展示少先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社会各界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同时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少先队员要统一佩戴红领巾,学好标准队礼。全体代表要统一服装,能熟练演唱《国歌》、《队歌》、《让我们荡起双桨》等歌曲,学会演唱全国少工委制作推广的《阳光宣言》等8首“四好少年”歌曲(全国少工委网站http://61.gqt.org.cn/zthd/xxhxjs/eg/)。
各代表团要自制一块标志牌,具体要求如下:
1、标志牌尺寸:长、宽分别为60厘米和40厘米,从手柄底部至标志牌上沿的总高度为100厘米。
2、设计元素:必须包含队徽、“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字样和代表团名称(如“西安”、“宝鸡”),其中代表团名称要重点突出。
3、标志牌要突出地方特色,主体颜色、形状及图案自定。
4、标志牌用料要环保、结实,重量要轻,便于携带和少先队员手举。
五、相关要求
1、各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各团工委和省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省第六次少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认真开展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光荣感和责任感教育活动。所有会议代表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广泛了解和征求少先队员和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把这些意见和建议带到省第六次少代会上来。
3、代表候选人推荐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民主程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4、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省第六次少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工作联系。如工作遇到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团省委少年部联系
联系电话:(029)88412072  传真:(029)88412015
联 系 人:闫 博 董新伟   王 博
联系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 邮编:710068
邮    箱:sxssgw88412072@sina.com
附件:1、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点击下载此文件
      2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3、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工作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4、中国少年先锋队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各市(区)代表名册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5、填写代表候选人人选材料的相关说明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少工委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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