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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2]56号 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8月22日 点击数:1110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农业局:
     根据团中央、农业部《关于推荐第八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中青联发〔201218),团中央、农业部将于今年开展第八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做好我省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名额分配
根据团中央、农业部《关于推荐第八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分配我省评选名额18个,11.2的比例推荐候选人,我省可推荐22名优秀农村青年参与第八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各市(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候选人的条件和从业领域
候选人的条件要符合《“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第四条的规定。从业领域主要为以下四类。
(一)农业领域:包括带头学用科技,示范推广应用新品种和新技术,大力发展种植和养殖产业的种养大户;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市场流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头人、经纪人等。
(二)工商领域:包括带头从事农村二、三产业,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以及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青年。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包括在农资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能源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农村青年。
(四)新农村建设领域:扎根农村,带领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和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文化繁荣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干部。
三、推荐材料
各市推荐候选人时应提供以下推荐材料:
(一)候选人推荐名单。要对本市(区)推荐的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名单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方可被推荐为标兵候选人。
(二)候选人推荐表。组织被推荐的候选人填报《“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二份,并经县、市两级团委和农业部门审核签章。
(三)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一律采用通讯体裁,第三人称撰写,1500字左右,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并报送电子版。
(四)候选人照片。2寸近期标准彩色免冠照片4张,要求红色背景,身着正装(少数民族候选人着民族服装);其中,2张贴推荐表,另外2张备用,背后书写候选人姓名。标兵候选人需同时报送6寸彩色工作照片35张,要求不同场景,主题明确,人物突出。
以上材料由市级团委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825日。各市候选人推荐工作结束后,团省委、省农业厅从各地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我省的标兵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期推荐材料中创业历程和带动群众致富的事迹等内容,形成500字以内的考察报告(注明考察组成员并加盖部门公章)。标兵候选人影像材料要求用DVCPRODVproBetacom带录制,时长不超过20分钟,并刻录DVD光盘1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国性评选表彰活动,各地团组织和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共同做好推荐工作,并切实加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力度。
(二)精心组织。各地团组织和农业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逐级择优组织推荐,严格考察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客观、全面。
团省委联系人: 贺 翔   倪 欢
电话/传真:029-88423120
电子邮箱:qingnongbu@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农工部
附件:1.“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办法点击下载此文件
      2.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陕西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3.第八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农业厅
                    2012年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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