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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制定印发《2018年全省共青团改革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18年03月29日 点击数:520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改革要求,按照全团“改革再出发”工作部署,结合全省共青团改革实际,团省委研究制定了《2018年全省共青团改革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2018年全省共青团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计划》提出,2018年全省共青团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改革的要求,始终坚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团省委改革方案及全省青联、学联、少先队改革方案,接续2017年改革重要举措,立足新起点,改革再出发,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切实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改革向各层级各领域深化延伸,坚定不移把改革进行到底,全力打造陕西共青团“五大”工作体系,切实让党政、社会和青年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实实在在增强青年的获得感。

《计划》明确,2018年全省共青团改革要全面落实四个方面31项重要举措。一是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接力深化改革。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将团组织建设情况、活动情况和工作成效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推动建立全省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有理有利有节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制定并落实在学校普遍开展团课的实施意见;改进决策执行机制,建立团代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委员提案制度,建立常委会向团员青年征求意见、邀请专业人士列席常委会议等制度;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挂职、兼职团干部选配及管理办发,完善机关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向同级党委通报下级团组织工作办法。二是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先进性接力深化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工作,推动制定团组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办法,推动制定团组织推荐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办法及青年旁听人大、政协会议办法,加快推动省级志愿者信息平台建设、协同推进全省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服务青年水平,推动编制《陕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推动出台团组织慰问活动目录;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将初中、高中毕业班团学比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制定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意见。三是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群众性接力深化改革。创新团的组织设置,建立省、市、县三级教育团工委和省非公企业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创新青年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转变联系青年方式,全面推动“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完善错时、弹性工作制度;增进与青年的密切关系,制定团省委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团组织和普通青年办法,建立团省委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考核办法,建立团省委机关经常性开放制度邀请青年走进机关。四是全力推动改革向各层级各领域深化延伸。在纵向层面,指导各市级团委全部出台改革方案,制定改革工作台账,列出改革任务清单,确保市县及基层共青团改革全面深入开展;指导改革重要事项试点单位扎实推进全省共青团改革试点工作,推广运用试点成果。在横向层面,做好全省青联、学联、少先队改革方案宣传宣讲及贯彻落实,深化高校、中职中学共青团改革;稳步推进省团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改革;完成少年月刊杂志社企业化转型,推动当代青年杂志社企业化转型;构建“五大”工作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实施细则。

《计划》要求,将改革列入全省共青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及机关干部个人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工作实绩、运用“三项机制”的重要依据。各市(区)团委要建立专门的改革工作台账报团省委备案,各县级团委要于3月底前全面推开改革。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省科技团工委和省国防团工委,要在4月底前正式印发各自系统共青团改革方案。团省委改革办要加强协调督导,定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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