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8年6月以来,一些地方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资群众集中报案,案件高发态势凸显。犯罪嫌疑人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触犯“为自身融资”“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等禁止性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虚构投资标的、肆意占有挥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调查发现,平台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在案发前失联、逃匿的就超过百人,其中部分已确认逃往境外,有的甚至提前办理好第三国证件,为潜逃跑路做好准备。
各地公安机关始终将追缴涉案资产作为维护群众权益的核心要务,积极采取工作措施,全力查明资金流向,最大程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已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现金、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涉案资产价值合计约百亿元,并仍在持续追缴中。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网贷平台,密切协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工作,进一步强化追逃追赃、“阳光办案”等各项举措,全力防范化解金融犯罪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警惕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