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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第二阶段团员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9年03月29日 点击数:11942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高等学校团委,团省委各驻外团工委:

根据共青团改革部署,团中央于2016年启动全国“智慧团建”系统建设,目前“智慧团建”系统第一阶段团员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团中央要求,现就 “智慧团建”系统第二阶段团员团干部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集中力量推进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2019年5月底前要完成90%以上的录入工作。

2.继续推进学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领域的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工作,对于未完成“应录尽录”的市级团委,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9年5月底前实现三个领域的“应录尽录”。

3.市县两级团的领导机关管理员实时更新本机关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信息,每月15日前做好核对和补充录入工作。

4.基层团委、团工委、团总支管理员实时更新本级组织所有团干部信息,每月15日前做好补充录入和信息完善工作。

5.要求全体团支部管理员登录系统,校对更新个人基本信息,为全团团组织规范整顿工作做准备。

2019年5月底,要实现入库团员团干部数不低于2017年度团统数95%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

1.坚持攻坚克难。充分认识到,经过前期的集中录入,成建制的、容易录入的团员团干部信息已大部分入库,第二阶段的录入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线下组织覆盖和梳理,把团员都联系上,确保录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对第二阶段信息录入工作进行信号再传递、任务再部署、要求再明确,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录入工作,确保录入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各级团委要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对下级团组织录入情况的督导,工作推动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严肃处理工作推动不力的市级团委。

3.加强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智慧团建”系统的宣传推广,用好“智慧团建”系统宣传片、系统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各级团组织管理员的培训和指导。各市级团委如需培训支持,可与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联系。

联 系 人:辛  磊、郑  皓

联系电话:029—88401365

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附件:“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说明.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2019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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