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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9年06月04日 点击数:2260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高等学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就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 2019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青明电〔2019〕10 号)统一部署,经团省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动员全省共青团组织广泛开展“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现制定本方案,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市(区)将“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报团省委少年部。

联系人:王晓军

电 话:029—88412072

邮 箱:sxssgw029@163.com


附件1:共青团陕西省委组织开展“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工作方案.doc

附件2:共青团“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标准.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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