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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缓交学费住宿费

更新时间:23年08月23日 点击数:5204

8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该厅公布了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目前,陕西已建立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所有学段、公办民办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保障。

入学前,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2万元、研究生不超过1.6万元。学生申请的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承担。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助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实施范围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学生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高校新生入学时,高校将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时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给予资助。

入学后,本专科生除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外,还可通过勤工助学和校内资助等方式保障学习和生活支出。对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和师范生等,也有相应的国家资助、公费教育及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等政策。

研究生除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还可申请“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申请服兵役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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