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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人被授予“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

更新时间:23年08月30日 点击数:8887

8月28日,记者获悉:根据《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王梅等197人“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第十二批)。

近年来,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基础教育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省政府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特级教师再接再厉,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特级教师为榜样,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立德修身、爱岗敬业,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新时代教师队伍,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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