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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07〕13号 关于评选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的通知

更新时间:07年12月30日 点击数:965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各团工委、少工委:
 
  少先队大队是少先队的重要基层组织,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一代,使其身心得到锻炼和健康发展的主要阵地。在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少先队大队以少先队特有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力量,对少先队员实施教育和影响。加强以少先队基层“有组织、有队伍、有活动、有阵地、有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少先队基础建设,是少先队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评选和表彰“红旗大队”,对于推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少先队基础建设的总体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是对培养队员的组织观念、组织意识,形成团结、向上、快乐的队集体,强化队的组织纪律,树立诚实、勇敢、团结、活泼的良好队风,充分发挥队员的自主精神,更好的发挥少先队的组织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第五次全国少代会提出的“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的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大队集体对少先队员的教育和影响作用,保障少先队各项工作的开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今年“六一”期间评选表彰100个少先队“红旗大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集中展现基层少先队组织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时代风采,体现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特殊教育作用。用先进的少先队文化促进和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按照党的要求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健康成长,鼓励少先队员团结友爱、互助自强,以主人翁的姿态把自己的组织建设好,促进少先队基础建设的新发展。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凡依托学校、社区建立的少先队大队均可参评。
 
  1、少先队组织健全。学校少先队组织健全,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和轮换制。队的基本知识教育经常普及,队员掌握有关队名、队礼、队旗、队徽、呼号、作风、红领巾等方面的基本常识。
 
  2、辅导员队伍建设良好。少先队大队、中队配备有专、兼职辅导员,并能按照《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暂行条例》选拔配备、培训辅导员,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广泛招募志愿辅导员,参与学校或社区少先队工作。辅导员的招募、聘用、培训已形成制度。
 
  3、少先队文化建设完善。学校大队配有标准化队室、鼓号队,同时建有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等。有条件的设有少年军校、少年科学院等。社区少先队大队建有社区队部(少儿活动站)、体验教育基地等。农村少先队大队建有农业科技种植、养殖试验基地等。注重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中国少年儿童信息研究基地的信息采集和研究工作;各种阵地使用率高,成为队员们自我教育、实践锻炼的重要课堂。
 
  4、活动丰富多彩,富有实效,少先队礼仪的普及化。升旗仪式、入队仪式、主题队会、少先队检阅式等队会和组织教育活动普及;少先队的品牌活动经常化,如“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雏鹰争章”、“少先队特色小队”和“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和重点工作开展广泛深入并形成特色,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
 
  5、工作制度完善。有发扬民主、自我管理的代表大会制度;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大中队长联席会议制度、大队委工作会议制度、大中队辅导员工作会议制度;有激励队集体和队员争先创优的评比表彰制度;有完整的大队活动日志等。社区少先队还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联动的社区少先队工作会议制度。各种制度成为规范和保障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6、形成良好的集体。队员们热爱队的组织,对队的组织有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队组织成为队员们温馨的精神家园和健康成长的摇篮。队员在队组织里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能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人人力争上游、个个比学赶帮,奋发向上、生机勃勃的良好氛围。
 
  三、评选方式
 
  1、各市(区)团委、少工委负责,按照逐级评选,择优推荐候选集体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对候选集体全面考评和综合评定,确定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
 
  2、各地应于2007年4月15日前将参评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推荐表(见附件2)、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可附有关照片)一式一份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各市(区)团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应的工作,按照评选工作的要求,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尤其是少先队员的意见,使评选的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切实成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摇篮。要特别鼓励那些基础条件比较差,但经过全队上下齐心协力,艰苦奋斗,使队的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取得长足进步的单位。同时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团队报刊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以评选工作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典型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先进经验,真正促进基层少先队工作的全面繁荣。
 
  联系电话:(029)88412072    传真:(029)88412015
  联 系 人:马婉涛   董新伟
  联系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    邮编:710068
  附件:1、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名额分配表
        2、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推荐表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少工委
                2007年3月15日

 
附件1:
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名额分配
西安市
15
宝鸡市
10
咸阳市
10
渭南市
10
铜川市
7
延安市
8
榆林市
8
汉中市
8
安康市
8
商洛市
8
杨凌区
4
教育团工委
3
省直团工委
1
合  计
100
 
附件2:
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推荐表
 
学校(大队)
名   称
 
(此项可另附材料)
所在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区)
少工委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区)
少工委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少
工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此表须一式两份,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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