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团委:
按照团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陕团联发[2000] 46号)精神,从2006年下半年起,全省各市(区)、县、乡团委将陆续换届。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全省市、县、乡团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工作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这次换届是全省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陕西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要从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加强对团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团委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按期完成换届任务。
这次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团章》为依据,严格参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团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举程序,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配好团委会班子。通过换届,使各级团委班子进一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使各级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切实得到加强;使各级团委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竭诚服务青年,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委员会的组成和要求
要从有利于发挥委员会作用、优化委员会整体结构出发,开阔视野,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协商,选好配强团的委员会和常委会人员,切实将那些思想好、能力强、业务精,适合做共青团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市、县、乡团的委员会中。要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认真做好提名人选的考察工作。市级团的委员会成员提名人选的平均年龄一般应不超过28周岁,提名人选最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38周岁;常委会成员提名人选平均年龄一般应不超过33周岁;县、乡团的委员会和常委会提名人选的平均年龄不应超过市级团委。委员会和常委会成员提名人选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应高于上届。各级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提名人选要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意见》(陕发[2001]15 号)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拔配备。
三、时间安排
为使市级团委换届时间与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时间相衔接,以便于统筹考虑团陕西省十一届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各市团委换届务必在2007年9月底以前完成。县、乡级团委换届工作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同级党委换届结束半年之内完成换届。具体时间由各市根据与上一级团委换届时间相衔接的原则,统一安排部署。
四、工作要求
1、换届工作要认真履行有关程序。市、县、乡团委换届,需提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请示。要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团员代表应自下而上酝酿提名,并经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代表大会需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同意后召开。书记、副书记提名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团委协助管理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新一届团的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选举结果,应及时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待上级团委批复后,由同级党委发文公布。
2、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各级团委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团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成立专门机构,拟定工作方案,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并选派富有经验的同志进行指导,协助团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3、做好市县团委中层干部转岗输送工作。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一部分,团干部转岗顺畅与否,关系到青年工作和团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当前,县以上团的领导机关中层干部年龄超龄、转岗困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市、县级团委在换届过程中,要就机关干部队伍状况向同级党委作专题汇报,积极主动地争取重视和支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帮助团组织在换届过程中切实解决机关中层干部转岗难的问题,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大胆选拔团机关实绩突出的中层干部到其他岗位上锻炼,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不断增强市、县级团委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
4、市、县、乡团委换届工作,要纳入2007年各市(区)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换届工作结束后,各市(区)要就此项工作写出专题总结上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0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