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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3]4号 关于推荐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和个人会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13年01月08日 点击数:1621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志愿者协会,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有关高等学校团委:
根据《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规定,经团省委党组同意,拟于2013年3月召开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推荐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推荐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名额分配
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由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分配(见附件1)。
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由各市级团委负责审核、上报。
(二)推荐条件
1.自愿加入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遵守国家法律和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的中国公民;
2.年龄在14周岁(含)以上,经过规范注册的中国青年志愿者;
3.积极进取,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较强社会责任感、公益心,能为青年志愿者事业做出较大贡献;
4.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
(1)曾获全省性表彰的志愿者(表彰类型不限);
(2)成立1年以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与共青团组织联系密切的民间公益组织主要负责人;
(3)曾向青年志愿者事业捐款、捐物,贡献较大的企业负责人;
(4)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媒体负责人;
(5)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知名人士;
(6)与志愿者事业工作联系密切的党政机关干部;
(7)热心参加志愿者工作的高校团委工作人员和学生;
(8)各市(区)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推荐办法
市级团委和省直各团工委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理事候选人,并向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申报推荐材料。
各市级团委和省直各团工委在确定理事候选人前,应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二、个人会员名额分配、推荐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名额分配
个人会员推荐名额由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分配(名额见附件1)。
  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会员须填写入会申请表(见附件3),由各省级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审核、上报。
  (二)推荐条件
1.自愿加入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遵守国家法律和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的中国公民;
2.年龄在14周岁(含)以上,经过规范注册的中国青年志愿者;
3.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对青年志愿者行动作出一定贡献;
4.在所在单位或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推荐办法
各市(区杨凌示范区)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好个人会员的名额分配和推荐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团委或协会应按分配名额和推荐要求认真筛选、推荐理事和个人会员候选人。在分配名额时,应兼顾人选所在区域和行业分布。
2.如实填写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会员申请表。
3.各推荐单位要对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情况不实或达不到推荐条件的,不予通过。
4. 各级团委或协会须于2013年1月25日前将理事候选人和个人会员一式两份盖章后的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5和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电子版报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审批、备案。
5.填写各市(杨凌示范区)、省直各团工委志愿服务基本数据统计表(见附件4)于2013年1月22日前报陕西青年省志愿者会秘书处。
联 系 人: 陈晓华 高语泽 王珊
联系电话:(029)88426647   (029)88401563
传    真:(029)88426647
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志工部
邮    编:710068
电子信箱:sxyouth@126.com
附件:1.理事候选人和个人会员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2.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3.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4.各市(杨凌示范区)、省直各团工委志愿服务基本数据统计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5.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和个人会员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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